一、开展“放心消费示范单位”公示活动是海南省委、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《特别规定》精神,应部分优秀单位的要求,由省消委和省食安协会联合举办的社会服务活动,旨在确保为我省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、放心的食品消费市场环境,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。
二、成立公示活动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秘书处。
三、凡在我省生产加工、经营销售优质食品、优良品牌的企业(主要包括茶烟酒、米油盐、土特产、腌制品、农产品、水产品、养殖业、饮用水、调味品、冷冻食品、饼干、糖、蜂蜜、鹿产品、豆制品、粽子、月饼、面粉、糕点及各有关特色餐厅、咖啡厅、酒店、超市、商行、货仓等单位),均可申报参加创建“放心消费示范单位”公示的推荐承诺。创建工作不收取报名费用和审核费用,宣传公示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。
四、各申报单位需是合法经营单位,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产品检测合格报告(复印件)及相关有效证件,连同申报回执表按规定时间报送或传真至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。各单位应对提供的资料负责。
五、公示活动时间由2008年4月8日至2008年7月31日。对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,于8月8日前(具体日期另行通知)在《海南日报》上开辟专版公示和在海南省食品安全综合服务网(www.sp0898.com)上向社会推介,并颁发牌匾和证书。
六、公开承诺内容:“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”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,我们在此郑重承诺: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,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、过期变质、不卫生、不安全食品,坚决抵制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;努力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,并诚恳接受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监督电话:0898-65383813
公示活动办公室地址:海口市海府一横路华宇大厦901室
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办公室
联系人及电话:
王政忠 0898-68159038 13307604846 65384931
传真:0898-65380295 65326302 65926268
电子邮箱:wzzdzyx@163.com 网址:www.sp0898.com
QQ号码:407296530 374594459
(注:需要《开展“放心消费示范单位”公示活动申报回执表》,请来电、来函索取!) |